一、采购单位:
潘家湾土家族乡政府机关食堂。
二、采购物品名称:
本次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2家粮油、大米、调味品等干杂副食品类、肉类、瓜菜类、熟食、早点类等食材配送的供应商。本采购预算参考过往供应量设定,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发生数确定,据实结算。服务内容:包括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具体内容及需求如下:
序号 品 目
1 新鲜肉类(猪牛羊、生禽、水产等新鲜产品)
2 新鲜蔬菜及副食品类项目(如蛋类、豆制品及其它辅料)
3 冰鲜肉类(猪牛羊、生禽、水产等冰鲜产品)
4 大米、食用油、调味品、熟食、早点类等
三、供货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止。(半年)
四、供货方式:
我方相关人员提前半天将所需食材品种、数量等基本信息报给供应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将食材送到我方指定地点,需保证菜品质量、保证菜品新鲜,由双方人员共同验收。
五、采购预算
按采购人要求供货,按每月实际供货量结算(最终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六、投标注意事项
1.本次询价价格以同期物价部门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为参考。
2.参加本项目询价的单位需提供物品样品,属潘家湾土家族乡内超市、家庭农场等具有食村供应能力的法人均可报名。
3.投标人需有合法的生产或经营资格。报名时须携带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均可)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及产品授权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后领取询价单,询价单由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拆封。
4.投标人需提供采购物资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件、生产日期、保质期;菜油等生鲜产品需提供食药局质量检测报告。
5.由询价单位成立询价小组,以保证质量为前提,最低报价者及次低报价者确定为第一供货商、第二供货商,分别签定《食堂物资供货合同》,每季度由采购人对第一供货商进行验收考核,第一供货商须及时对采购人提出的存在问题作出响应并实施整改,次月未作出整改的,则由第二供货商开始供货,无需再次发布公告。
6.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31日17:30分止。
7.投标时间:2025年1月3日下午15时。
8.投标地点:潘家湾土家族乡政府三楼会议室。
******办公室。
报名联系人:张光亮 联系电话:******
******办公室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