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沙洲湖校区新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团沙洲湖校区新建工程已由张家港市数据局以******集团沙洲湖校区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张数投(2025)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建筑工务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集团沙洲湖校区新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长兴路北侧、海关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占地11.52亩,拟新建1幢综合楼,办学规模4轨12班,建筑面积2532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1015.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8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5年09月0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12月1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09月15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约2532平方米,框架4层,檐口高度16.9 m。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包括本工程用地红线规划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保修、移交、备案、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以联合体形式申请投标的,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2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④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四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上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施工业绩:自2022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的施工业绩。(若提供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④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四者缺一不可;若提供工程总承包的施工业绩: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施工分包合同(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业绩不需要提供)、④竣工验收证明、⑤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五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施工分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设计业绩:自2022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金额或工程造价不少于8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或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若提供设计业绩:提供①设计合同、②施工图审查合格书、③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三者缺一不可;若提供工程总承包的设计业绩:提供①设计分包合同(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业绩不需要提供)、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④施工图审查合格书、⑤ 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五者缺一不可。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时间为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加盖业主单位的公章视为原件,金额以设计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设计分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4)监理业绩:自2022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费不少于8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的监理业绩。(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监理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④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四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以上类似工程(1)、或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以上类似工程(2)或(3)、或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担过以上类似工程(4)。以上业绩必须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企业完成的业绩。 2、申请人承担过以上类似工程(1)、(2)、(3)业绩之一。 3、上述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申请人必须提前入库。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3.2 ☐
自 年 月 日 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3.3.3 ☐
自 年 月 日 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3.4 ☐
自 年 月 日 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3.3.5 ☐
自 年 月 日 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7月21日8时30分至2025年07月28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频道******/TPBidder/bidderLogi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8月20日9时15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张家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处 0512-******
11. 联系方式(异议)
招 标 人:张家港市建筑工务处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
地 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8号 |
地 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华怡商厦南幢401、402室 |
邮 编:215600 |
邮 编:215600 |
联 系 人:彭建春 |
联 系 人:陆海燕 |
电 话:******0638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2025年07月21日
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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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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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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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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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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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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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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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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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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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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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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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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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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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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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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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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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2.2.6条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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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3.4 |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
1、评标方式 □定性审 ?定量审 □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商务标??? ?经济标 ?技术标 3、评审顺序:详见表尾说明 |
2.3.5 |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
□优选法:□优选比例%;□优选数量名 □劣汰法:□淘汰比例%;□淘汰数量名 |
2.5.2 |
竞争性判断 |
******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 ?是□ 否 ******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3******************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 |
说明 1、******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推荐中标候选人。 2、中标候选人数量和公示: (1)有效投标不超过3******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推荐不超过3家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家,最终由招标人采用票决法法确定中标人;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家,最终由招标人采用票决法确定中标人。 (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异议或投诉成立,取消相应中标候选人资格后不重新推荐或补充中标候选人。 |
?
评标方案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工程总承包报价(89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7分) |
? 二种投标报价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 方法一: K值取值范围 95%?到98%,抽取每档按0.5%计 方法二: Q1 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抽取每档按0.5%计; K2 的取值范围:90%; (说明:Q2=1-Q1, Q1 取值为65%~85%,抽取每档按5%计;Q1、K1 值在开标前随机抽取确定。K2 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投标报价方法一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以有效投标文件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 )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 7 家时 ,去掉最高和最低 20 %(四舍五入取整 ,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 )后进行平均 ;当 有效投标文件4-6 家时 ,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 )后进行算术平均 ;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抽取每档按0.5%计。 投标报价方法二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 7 家 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 )后进行算术平均 ;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招标控制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K2 的取值范围90%;Q1、K1 值在开标前随机抽取确定。K2 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1%的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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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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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
1.总体概述(1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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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管理方案(0.5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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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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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措施方案、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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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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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0.5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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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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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不包含目录),否则页数每超过1页扣0.1分,最高扣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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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具有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得0.5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2.施工项目经理:同时具有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得0.25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3.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得0.25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4.其他主要设计人员: ① 建筑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得0.2分;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工程师职称证得0.1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② 结构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得0.2分;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和工程师职称证得 0.1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③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给水排水)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得0.2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④电气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供配电)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得0.2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⑤ 暖通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暖通空调)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得0.2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注:上述人员须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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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业绩(1分)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
自2022年7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最多1个,最多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注:(1)业绩证明材料同招标公告中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3)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
4 |
投标行为考评扣分 |
投标行为考评扣分 |
按评标时考评扣分时效内的扣分值执行,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按联合体成员各方扣分值累计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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