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采购人)因实验室室内环境温度湿度控制需要,需采购一批实验室专用精密空调设备,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
省特检院实验室专用精密空调采购项目
二、采购控制价
31.15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该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需提供尚在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件或营业执照;
2. 采购人不接受就本项目成交后无法履行合同、主动放弃成交资格的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四、评审方式
参与响应报价的供应商应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并接受采购人以最低价法进行评审。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采购人将现场通过摇球的方式随机抽取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自行放弃成交资格、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则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出现资格不符合的情形导致响应被否决的,剩余合格供应商仍满足三家的,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剩余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重新进行采购。
备注: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评审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审阶段,采购人先审核供应商资格,如供应商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审阶段。
2. 如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一经发现,其本次响应将被否决;同时,采购人将启动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并不接受相关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3.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本项目小微企业给予享受价格减免15%的优惠,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1一致),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采购标的:满足采购人实验室(所在地含福州、连江)环境温湿度控制的专用精密空调。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实验室专用精密空调需包含前端配电、空调安装等全部内容,为交钥匙项目。具体如下:
序号 |
总冷量要求 (Kw) |
数量 |
送风方式 |
风量 (m3/h) |
加湿量 (kg/h) |
室内机尺寸最大值 (宽×深×高mm) |
1 |
≥10 |
2 |
上送风、下回风 |
≥3400 |
≥4 |
750*850*2000 |
2 |
≥15 |
1 |
上送风、下回风 |
≥5050 |
≥5 |
750*850*2000 |
2.交货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并通过最终验收(验收及验收未通过的整改时间均包含在工期内)。
4.免费质保期:本项目验收通过束后,成交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提供一年的原厂家免费质保,软件永久免费升级。在质保期内货物质量出现问题,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未能及时解决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免费更换整批货物,更换后的质量保修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包修、更换。
(二)技术要求
1.精密空调机组的的电气性能应符合IEC标准,输入电压允许波动范围:380V +15%~ -10%,频率:50HZ± 2HZ,温度调节范围:+18℃~ +27℃,湿度调节范围:40%~ 65%RH。
2.精密空调机组应采用环保机冷媒R410A。
3.精密空调机组的室内风机系统应能够方便的从机组正面取出进行现场维修,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室内主风机应采用EC直流外转子风机送风系统.保证在增大机外余压的情况下送风风量不减少。EC风机应具有风速可调功能,采用电机风机共轴设计,减少传动损耗。
4. 精密空调机组应具有高效节能性,压缩机具有较高的能效比,应采用直流变频涡旋压缩机,可根据室内负荷30-100%输出制冷量,无极调节。压缩机选择涡旋压缩机。
5.精密空调机组在机房保温、保湿符合国标要求的基础上,应具有精确的机组控制精度,温度控制精度满足±0.3℃,相对湿度控制满足±1.5 %RH,需提供通过CMA或CNAS认证的权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测试的工况应为:室内侧干球温度22℃,相对湿度不低于55%,室外侧干球温度测点至少要8个,且必须覆盖10±1℃,15±1℃,20±1℃,25±1℃等4个典型温度点。测试报告工况不满足的,则视为无效报告。
6.精密空调机组应配备高精度传感器以便于控制精度,传感器的测量精度应该满足:温度±0.2度,湿度±1.5 %RH,以保证每台机组的正常运行及高精度运行。提供权威的第三方机构(需通过CNAS或CMA认证)对温湿度传感器精度的测试校验报告作为佐证。
7.按国标测试方法,机组噪音应不大于60dB(A),以通过CMA或CNAS认证的权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
8.精密空调机组的加湿性能:应采用不受水质影响的远红外型加湿器,要求加湿速度快,确保高效性。所选用加湿器水盘要求为不锈钢材质,可以在场地进行清理,反复应用。提供实物照片及厂家承诺函,加盖公章(中标后提供)。
9.精密空调机组应配置高精度电子膨胀阀,可精确调节系统冷量输出,实现低负荷下的冷量自动调节。
10.应选用“V”型大面积蒸发器,保障换热效率,提供相应结构图及厂家承诺函,加盖公章(中标后提供)。
11.加热性能:具备SSR固态继电器+电热管形式的再热器 ,可无极调节电加热量。
(三)其他要求
1.精密空调机组应有用于实验室无热源场景的针对性设计,具有产品的成熟应用案例,2021年1月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案例数量不少于3个,并需要提供已售精密空调的合同及付款凭证,加盖公章。
2.精密空调机组,需由设备制造厂家原厂研发生产,不接受OEM或ODM的产品,需提供通过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中标后提供)。
******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的CNAS证书,并具有CNAS编号,实验室检测能力范围必须包含《GB/T 19413-2010计算机和数据处理机房用单元式空气调节机》的测试范围,且冷量段相符合、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中标后提供)。
4.设备制造厂家需提供全国性售后服务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中标后提供)。
5.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采购人计划、技术要求、规章制度及国家有关的标准和规程、规范开展工作。负责将本项目采购的所有设备、材料妥善包装并运抵施工现场;负责所有设备、材料在施工现场的二次搬运,安装、敷设及调试等工作,负责提供安装;成交供应商应自行提供设备材料的现场施工服务及施工中所需要的辅材和耗材等,数量满足现场施工要求;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现场施工服务、辅材和耗材均不单独进行报价,相关费用含在供应商最终报价中。
6.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7.本采购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六、知识产权
1.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成交供应商还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供应商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采购人因此而遭致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并解除合同;如由此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七、违约情况
1.中标后,成交供应商需提供满足第五点(二)技术要求和(三)其他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符合要求,视为成交供应商若无法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成交供应商若无法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或自行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签订程序,已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履行并单方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需赔偿采购人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2.成交供应商如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或者进行改进、整改的,工期每延误1个日历日需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1%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如违约金超过合同金额30%,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并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需赔偿采购人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3.如果成交供应商最终无法交货或交货设备不符合采购人需求无法进行现场测试或无法通过最终验收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合同约定全部货款,且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另外支付合同总额50%的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罚金、诉讼费、律师费等合理的必要支出),采购人有权终止并解除合同。
4.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采购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成交供应商应书面提交材料与采购人进行确认,确认的时间不计入成交供应商延误时间。
5.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需赔偿相应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供应商的权利。
八、验收要求
1.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生效后70个日历天内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需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明)。采购人于收到货物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文件及合同内容要求进行验收(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设备相关参数的证明材料,如成交供应商无法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满足设备招标要求,成交供应商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相应的经济损失)。
2.设备通过现场试机无误且各项参数、功能符合采购人需求不需要更换后,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组将核对成交供应商所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测试方案、测试数据,形成验收是否通过的结论。
3.若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验收组须向成交供应商说明不合格理由(不合格理由不能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成交供应商须根据不合格理由进行整改或换货并再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再次执行第2点所述的验收流程;再次执行验收流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九、付款方式
1.项目验收通过后(自验收通过之日次日起计算)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开具合同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给予支付。
2.如成交供应商逾期提供发票,则采购人相应付款期限顺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响应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资格文件
1.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若为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1保持一致,加盖公章),以便享受小微企业价格减免。若虚假响应的,其本次响应将被否决。
1.3提供满足第五章(二)技术要求和(三)其他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4提供第五章(二)技术要求中5~7点要求的测试报告(加盖公章)。
1.5供应商需提供2021年1月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案例数量不少于3个,并需要提供已售精密空调的合同及付款凭证,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2一致,加盖公章)。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9:00(北京时间);
******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1201室 邮编:350008;
3.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591-******;
4.监督电话:0591-******。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项目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响应文件,如供应商采用快递寄送,所产生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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