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对2026-2027年度原材料运输业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的概况
1.运输招标需求表,具体如下:
标段 | 标的物 | 起运地点 | 交货地点 | 单程运距 (公里) | 年预计数量 (万吨/年) | 车型要求 | 车辆要求 | 备注 |
1 | 脱硫石膏 | ******有限公司 | 马鞍山海螺 | 13 | 5.0 | 自卸货车 | 不得少于4辆 | 新能源电车 |
2 | 燃煤炉渣 | ******有限公司 | 马鞍山海螺 | 13 | 3.0 | 自卸货车 |
3 | 石膏/燃煤炉渣等 | ******有限公司 | 采石港码头 | 3.0 | 4.0 | 自卸货车 |
人头矶码头 | 2.5 | 自卸货车 |
4 | 粉煤灰 | ******有限公司 | 采石港码头 | 3.0 | 2.0 | 罐装车 | 不得少于3辆 |
人头矶码头 | 2.5 | 罐装车 |
备注说明:
(1)以上运距为测算值,具体以实测运距为准;数量为预计数量,具体数量以马鞍山海螺实际运载量为准;承运单位必须具备24小时连续作业能力。
(2)标段3须从电厂石膏库/炉渣库或煤棚将脱硫石膏/燃煤炉渣等物资运送至码头指定装货平台;中标单位实际车辆需求按照各码头要求提供。
(3)标段4须从电厂粉煤灰库将粉煤灰运送至码头指定装货平台;中标单位实际车辆需求按照各码头要求提供。
(4)以上招标项目各标段分别评标,非捆绑式评标;标段3、标段4为防止距离远的码头费用低,但运输费用高,导致综合费用高,最终以“码头费用 运输费用=综合费用”除税最低法方式分别确定中标码头、中标运输主体。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具备公路运输的公司资质,投标时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或行驶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核实。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开具货物运输9%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无不良经营记录。
2.此次招标需上线海慧平台操作运输业务,若中标单位出现如未按要求上线海慧平台、发货前未缴纳履约保证金、发货前未签订合同等情况,招标方或委托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扣除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或者履约保证金。
3.投标单位所聘用运输人员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一切要求。必须保证车辆及人员已投保险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因安全工作未做到位造成车辆及人员伤害,由投标单位承担一切责任,与招标单位无关。投标单位需提供车辆交强险保单、机动车第三责任险保单复印件,赔偿限额不低于100万元。
4.不同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公司注册地址、邮箱及联系电话相同的,或存在同一人实际控制多个报名单位的,上述单位均视为串通投标,资质审查都不予通过。
5.本次招标活动要求投标单位具有较强的运输保供能力,本次招标只接收新能源电车投标,投标人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环保、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标载运输,24小时满足招标人的运输要求,不能影响招标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投标方在以往运输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根据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类型(报价形式)需提供相应车辆材料:投标人需按《运输招标需求表》的要求提供自有车辆,且不得与其他单位重复,若重复则同时核减运力(运力不足的单位无法通过资质评审)。投标单位承诺中标后参与本项目的新能源电车在招标人指定充电设施进行充电,(如不能提供足够的新能源电车,不足的部分,须按照10000元/台缴纳新能源电车运输保证金,并提供新能源电车运输保证函,承诺中标后,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60天以内投入指定数量的新能源电车参与运输,方可视为拟投入等量的新能源电车,否则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扣除全额新能源电车运输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新能源电车未配置到位前,中标单位需自行组织车辆满足招标方运输需求)。
6.运输中标后,运输单位要严格按照投标时要求的车数组织运输业务,未达到运输车数的按合同违约处理。
三、报价原则
各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不确定因素,合理报价,原则上合同履行期限内中标基准价格固定不变。如遇突发事件导致运输路线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期间中标单位不得无故暂停运输,否则招标方有权扣除其合同履约保证金。
标段3/4采用“码头费用 运输费用=综合费用”最低投标价(除税)法,例如:有3个码头参与码头投标报价,6个运输单位参与运输投标报价,综合报价有18个组合,选定最低组合价来确定中标码头和中标运输单位。即综合投标除税价最低的投标主体(码头、运输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明显低于市场价,或超过招标人认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四、公示、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6日10:00至12月24日10:00。
2.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6日10:00至12月24日10:00,登录海慧公司招采平台承运商端******/carrier/进行注册后,点击招采平台进行报名及投标。
3.文件获取:2025年11月26日10:00至12月24日10:00,由已报名的投标人自行登录海慧招采平台进行招标文件下载,并进行投标,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上传。招标文件6******银行账户打款至钱包后,点击缴纳即可。
4.发售地点:海慧招采平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道路勘察
道路勘察:为准确了解运输道路等通行情况,拟各投标单位自行开展实地勘察,形成《勘察确认记录》,并由各拟投标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在投标时上传系统。未提交《勘察确认记录》的运输单位视为无效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上传
1.资质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10:00,由法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完税证明、拟投入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行驶证等相关资质要求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上传至海慧招采平台系统中,未按时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海慧公司组织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并结合投标报名情况在开标日前完成已报名单位上传材料的确认或要求已报名单位补充投标材料等相关信息。
2.商务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10:00,未按时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须在完成投标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可以投全部包件),由参与投标单位通过钱包转账的方式进行缴纳。不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开评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12月26日10:00,海慧公司评标室。
5.新能源车辆运输保证金:投标人若提供自有新能源车辆数量不足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署新能源车辆运输保证函,并按照未提供车辆数量缴纳新能源车辆运输保证金壹万元整/台,由参与投标单位通过对公账户转账的方式缴纳。不按规定缴纳新能源电车运输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新能源电车运输保证金收取账户信息:
******银行账号:************0719
******有限公司
******银行芜湖黄山路支行
七、钱包缴纳标书费/保证金方式
******银行账户进行充值。
******银行账号:************7;
******银行第三方平台交易资金******有限公司);
******银行芜湖分行中山北路支行。
八、开标方式
线上开标,开标时不邀请投标人参加
九、招标人信息
******有限公司
招标方联系人:闵先生******、江先生******522
******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方联系人:王先生******、张女士******189
海慧公司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海螺大酒店商旅楼六楼
十、其他
******有限公司签订承运商合同,通过海慧平台操作运输业务,招标人与中标单位************有限公司签订货主合同。
******有限公司供应部投诉电话,联系方式0553-******,联系人:张先生。
******有限责任公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