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办公室关于为促进金华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金政发〔2024〕26号)文件精神,我部起草了《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加快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联系电话:0579-******。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
2025年4月7日
附件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加快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培育开发区特色产业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办公室关于为促进金华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金政发〔2024〕26号)文件精神,结合开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一)支持企业参加国际性展会。对企业参加年度展会目录(以市商务部门公布为准)中的重点境外展会,按每个标准展位给予80%的资助;参加其它境外展会按每个标准展位给予60%的资助。单个展位费资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每家企业同一展会最高资助6个展位,同一企业全年展位费资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不含组团参展),年出口超1000万美元企业可提高至80万元(不含组团参展)。
(二)支持企业参加境内重点展会。对企业以联营供货方式参加广交会的,给予每个标准展位2万元补助(每家企业支持展位数不超过2个,凡当届已经安排展位企业除外)。
(三)支持组团参展及独立办展。经开发区商协会发起,组织不少于5家企业集中参展的境外展会,实施参展费用(出境飞机票、境外住宿费等)80%补助,组团参展资助总额全年不超过30万元。
二、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
(四)鼓励跨境电商发展。以“店开全球”“品牌出海”“独立站领航”等方式出海,鼓励企业通过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独立站拓展海外市场,对推广、建站、引流等相关费用补助60%,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5万元。
三、推动对外投资合作高质量发展
(五)鼓励开展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的投资建设主体在上级补助政策基础上分别再补助50万元、30万元。
(六)鼓励建立“一带一路”国家海外展销中心。鼓励企业拓展新市场,充分利用海外资源,在“一带一路”国家建立线下产品展示、场景搭建的供应链体系,对于在境外线下展厅面积500平方米以上、入驻金华企业特色产品数在20个以上的展销中心,同时组织不少于20家金华企业与境外厂商进行对接活动,有利于金华产品出海,给予组织方30万元补助。
四、附则
(一)本意见适用范围为金华开发区。
******财政局负责解释,本意见适用2025-2027年度,有效期至 2027年12月31日。
(三)本意见有关政策与市级政策相同的,优先享受市级政策,差额部分由本政策补足。同一事项获多项补助的,按就高原则,不重复补助。